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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

2017-06-02  十堰市经信委

 一、编制过程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发布后,我委即安排研究起草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配套文件。2015年2月,我委制定工业“十三五”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将《湖北省云计算“十三五”发展规划》作为本委发布规划任务,将《促进云计算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作为“智慧湖北”建设研究的子课题,同时进行了部署。为做好规划起草工作,软件处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聘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软件研究所专家组一起合作,认真组织推进。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软件处2015年4月开始进行云计算发展情况基础调查和信息搜集,共收到武汉、襄阳、宜昌3个市经信委和48个企业、园区的汇报材料。5月上旬,与赛迪研究人员共同赴6家云计算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并在武汉召开云计算调研座谈会,邀请了25家云计算领域相关企业参加座谈。5月底完成《湖北省云计算调研报告》。

  (二)认真组织起草 

  调研工作完成后,软件处认真领会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省市做法,研究我省实际情况,2015年6月底起草完成了规划初稿。起草过程中,随着智慧湖北建设工作的推进,我委研究发现,智慧湖北建设中的众多应用都是既包括云计算平台,也包括大数据服务,既应用云计算模式,也利用大数据理念,云计算和大数据作为联系紧密的信息产业新兴领域,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和范围,应纳入统一的指导框架之中。根据委领导要求,规划名称中加入“大数据”,改为《湖北省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2015年8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和《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行动方案》先行出台,本规划初稿中部分主要内容已在智慧湖北建设有关文件中得以体现。已经部署的事项不能再作为本规划的主要内容,软件处及时对本规划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内容更加偏重于推进行业应用和发展创新、壮大产业规模方面。 

  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发改委与我委联合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我省贯彻落实该《纲要》的相关文件。在省发改委2016年4月起草完成的文件初稿基础上,软件处进一步与省发改委共同研究,结合前期工作,并结合近期中央指示精神和智慧湖北建设情况,商委内有关处室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反复推敲,两委共同认可后,拟以《湖北省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名,报省政府审定发布。但因该《规划》未作为省级规划立项,按照省政府要求,我们将该《规划》改为《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2016年8月,我委起草的《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发布;9月,我委与省发改委联合起草的《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省政府文件发布。在以上两文件出台的基础上,软件处再次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修改,将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已经确定的重点行动和重点工程进一步归纳入统一的规划指导框架,规划内容进一步简化。

  (三)广泛征求意见 

  经多次审核修改,2016年12月上旬,软件处将本规划征求意见稿发省内有关市州经信委(网信办)、有关企业、有关专家征求意见,收到武汉市网信办和4个市经信委、3名行业专家、13户企业正式反馈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12月23日,软件处委托赛迪软件研究所在北京组织专家对本规划进行了评审。 

  作为专项规划,本规划已经和2016年国家、省已发布的相关规划进行衔接,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湖北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之间并无矛盾。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后,本规划又与国家规划对接,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本规划分为面临形势、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面临形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兴起,各国纷纷加紧布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抢抓战略制高点。我国高度重视云计算大数据发展,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战略,将云计算、大数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北京等省市纷纷发布区域性规划,部署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我省正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攻坚阶段,亟需把握云计算、大数据带来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新机遇,创新发展模式,培育新业态和新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基础 

  从发展氛围、平台建设、产业链、行业应用4个方面,对我省“十二五”期间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有关情况进行了简单总结。一是发展氛围日趋浓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楚天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武汉、襄阳、宜昌等主要城市抢先布局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引领和示范作用明显。二是平台建设不断加快。以楚天云、“光谷云村”、“襄阳云谷”、武汉超算暨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产业载体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为云计算企业集聚和整体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三是产业链初具雏形。在基础硬件、基础软件、整体解决方案、云服务、运维支撑和终端产品等产业链环节,已经聚集了一批国内领先企业,实现了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产业链覆盖,产业体系逐渐形成。四是行业应用初见成效。在政务领域、环保领域、公共安全领域、工业生产领域,我省云计算大数据都有典型行业应用,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综合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已经确定的发展思路,以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为核心,以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深化行业应用为重点,以楚天云建设为突破口,着力优化支撑服务平台,深入推进行业应用,培育核心产业载体,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培育壮大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发展目标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保持一致,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云计算大数据创新发展、协调推进的格局,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拟培育10家左右具备自主研发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龙头企业,建设3-4个省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集聚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由于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已开始在社会经济各领域广泛应用,新产业和新消费热点不断出现,云计算大数据行业范围已不再仅限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国家层面,云计算大数据行业统计尚无统一标准。参考工信部发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全国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本规划根据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现有规模和发展趋势作了初步推测,暂定“十三五”全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目标规模为500亿元。

  (四)重点任务 

  以楚天云枢纽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六层楼”的设计思想,提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支撑服务平台。首先建设全省统一的云服务平台,使楚天云综合承载能力、硬件设施利用能力、信息资源集聚共享能力、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整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以楚天云为中心,扩大网络覆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省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提升云服务能力,稳妥推动省直部门数据中心从传统形态向虚拟化数据中心和软件定义数据中心演进,逐步实现传统数据中心物理设施、硬件资源的虚拟化和软件化。 

  二是统筹建立数据仓库。协调武汉、襄阳、宜昌等地云计算资源,推动存量数据中心资源的改造利用和云化升级,集聚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资源,建设地理、人口、企业法人、宏观经济四大数据库,推进省直部门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向楚天云迁移接入,各市州区域云“块数据”和楚天云对接汇聚。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开发公益性数据资源,形成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形成海量的大数据仓库。 

  三是构建数据交换枢纽。全省统一的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作为底层平台,为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的集中汇聚和交换共享提供支撑,从省直部门逐步向市州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延伸,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此任务要求以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为先导,支持企业提升大数据采集能力,并积极鼓励数据资源交易。 

  四是深入推进行业应用。在政府治理领域,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推动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产业经济领域,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此任务与《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提出的12大重点工程互相呼应,三大领域行业应用分别引用相应重点示范工程名称,不再重复表述示范工程具体内容。 

  五是培育核心产业载体。充分发挥园区的孵化、承载和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园区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本地云计算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同时吸引国内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落户。围绕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平台,建设一批行业应用数据中心。 

  六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

  (五)保障措施 

  综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参考有关省市做法,提出五条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 

  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实行云计算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省云计算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联盟进行集团化组织化推进3项工作。其中前2项来自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后1条来自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政策扶持包括市政配套政策、财税优惠政策、投融资政策等相关现行政策。主要内容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一致。 

  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对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和团队,推动院校和企业实行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分配方式等。 

  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健全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数据开放、使用和保护等管理工作体系,以及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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